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对口中职学校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专业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面试、技能测试等考核选拔工作。设立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题、考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收费标准(元/年)招生计划对口学校对口专业学费住宿费5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模具制造(0117-4)、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0106-4)、机电一体化(8001-4)50东莞理工学校数控技术应用(051400)、模具制造技术(051500)590108软件技术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网络应用(0301-4)20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090100)40紫金县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090100)610102应用电子技术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电子技术应用(091300)50紫金县职业技术学校电子与信息技术(091200)、农村电气技术(012800) 50东莞理工学校电子技术应用(091300)640101旅游管理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130200) 合计3204所
注: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2015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5〕69号和粤教职函〔2015〕89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第十五条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详见各专业要求技能证书对应用表
招生专业证书要求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元器件工程技术人员、电子材料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仪器与测量工程技术人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变电设备维修工、常用电机维修工、维修电工、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电子器件检验工、计算机辅助绘图员(电子)、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protel)平台绘图员、电子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级以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普通车工操作工、普通铣床操作工、模具制造工、工具钳工、磨工、电焊工、机修钳工、计算机辅助绘图员(机械类)、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维修电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软件技术 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网页制作操作员、局域网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绘图员、图形图象处理模块(3D MAX平台)图象制作员、多媒体软件制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动画绘制员、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网络管理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多媒体软件制作操作员、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程序员、数据库操作员、网页制作员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模块旅游管理客房服务员技能证、餐厅服务员技能证、前厅服务员技能证、景点导游资格证、公共营养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营养配餐员、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旅游技能证、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级、茶艺师、助理酒店管理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其他未列明的技能证书要求可参照本条第(1)-(4)点技能证书总体要求。
第十六条外省户籍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并在转段报名时须签订告知书,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的条件,按照录取原则录取;不符合条件,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八条考核科目与分置:选拔考核科目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二个科目。其中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专业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专业基础理论*40%+专业技能考核*60%。
第十九条考核形式:专业基础理论考核采用认定方式进行。由我校根据中职学校提供的前4个学期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总分按占40%的比例进行折算,直接认定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成绩。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按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成绩,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
第二十条成绩计算办法: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专业技能实操(含面试)=总分。
第二十一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我校依据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末,按照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直接认定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我校组织考核)的原则,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五、六学期继续在所在中职学校学习并以与高职相衔接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第四学年进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四条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1)2016年6月1前,对口中职学校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的三二分段招生管理系统检查对口专业的学生信息和各学期专业课程的成绩是否完整。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
(2)2016年6月1日-10日,符合条件的转段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的三二分段招生管理系统填报材料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
(3)2016年6月6日-10日,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由中职学校统一将材料交到我校招生办,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
①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
④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
⑤中职录取名册复印件或经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学籍卡复印件;
⑥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外省户籍考生提供,需在12月报考后提交)
⑦告知书、承诺书(外省户籍考生需签订并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提交报考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转段考试资格。
(4)2017年6月12日前,我校材料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5)2017年6月17日,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
(6)2017年7月,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我校将学生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供省考试院审核。
(7)2017年7月下旬,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8)2017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提供我校进行核查。
第二十五条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考试院时间进度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六条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九条中职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的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转段方案及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中职学校以及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第三十条中职学校应将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学生考试成绩按学期分阶段交我校招生办备案存档。
第三十一条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二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十三条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三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奖一次,受奖面为全校学生总人数的20%,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
(2)特困生助学金。对特别困难学生,视实际情况给予减免学费500-1000元。
(3)学院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4)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的支持,设立多项企业奖学金。
(5)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2-3800003、3800006 李老师、黄老师、叶老师
传真:0762-3800006
QQ群:
电子邮箱:hzyzsb@***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
第三十七条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762-3800035 欧阳玉娟
传真:0762-3800035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告知书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告知书
同学:
你报考我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因户籍不在我省,根据《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文件要求,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请你于2018年高考报名前(详细时间见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提交给高考报名点审核,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清楚了解文件内容及要求。
在此我郑重做以下承诺:
2017年河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监督与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