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工作于本学期末进行,具体原则与办法如下:
1.分流计划数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教学组织等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就读专业意愿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分流计划数。具体见附件1。
2.分流原则
依据“综合考核+志愿”原则分流。学生根据综合考核排序和学习志趣,在所属招生专业大类内选择专业填报。专业分流采用“综合考核排序优先、同时兼顾个人志愿”的方式,即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排名由高至低顺序按个人志愿选择专业。
分流学生须根据个人意愿按序填报专业,填报的专业志愿数与大类中包含的计划专业数相同,专业志愿填报数不足的视为专业服从。
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50%)+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权重50%)”的原则。
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2、附件3。
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
3.工作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责任部门2017.11.30~2017.12.15(1)学校发布《关于做好2017级大类招生学生分流培养工作的通知》。计算公布高考成绩标准化换算成绩。(2)各相关二级学院通过召开分流政策咨询会等形式解读相关分流政策与办法。(3)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接受分流政策咨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各相关教学单位2018.1.16~2018.1.25(4)2018年1月16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大类招生专业课程考试、阅卷与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5)2018年1月18日~1月19日,公布学生在所在大类招生专业内的综合考核排名,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并签字确认。(6)2018年1月20日,分流工作小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工作。(7)2018年1月21日,学校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分流结果,网址http://jwch.***.cn。(8)2018年1月22日~2月2日,组织2017级学生选课。(9)2018年1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档案梳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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