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1.报考我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三个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50分,专业理论课总分不得低于100分,技能测试不得低于150分;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50分,专业理论课与技能测试合并,总分不得低于270分;
2.优先录取免于参加文化课和专业理论综合课考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
3.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模块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模块排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技能测试(学前教育按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加技能测试)。
4.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有关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黄山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与普招同时发放。
2017年黄山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