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华侨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的新生需在当年8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逾期不受理)。邮寄地址:华侨大学招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将申请材料的原件送交至我校招生处核实,并提供相应成绩和排名的查询网站与帐号密码;原件逾期未交者,将作自动弃权处理。联系电话:(泉州校区: 0595-22695678<正常上班时间>,厦门校区:0592-6161258<新生报到期间>)。
(三)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华侨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也可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2.高考成绩及排名证明,须加盖县级招办的印章;
3.各类相应专业考试的成绩与排名证明,须加盖县级招办的印章;
4.相应获奖证书(注明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及荣誉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四)新生是否符合我校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以我校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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