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点分:占总分的50%,将学生前三年的平均绩点乘以20换算成百分制计分;
2.面试分:占总分的40%,由考核小组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英语面试成绩*30%
3.附加分:占总分的10%。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获奖情况、参与科创竞赛情况及发表论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院附加分实施细则执行(附件1)。
4.总成绩计算:绩点分*50%+面试成绩*40%+附加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