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3月20日
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化工学院会议室E4-410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2017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下同)。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