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时需确定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4)考生在复试时须同时确定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