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招生专业联系电话联系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0592-6167010张老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595-22699970唐老师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0595-22692651李老师旅游学院旅游管理0595-22699080吴老师经济与金融学院数量经济学0595-22690302严老师生物医学学院/分子药物研究院生物医学材料、生物化工0595-22690898周老师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0592-6162595周老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0592-6162220周老师土木工程学院结构工程0592-6162707陈老师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0592-6162296周老师
4月17日前,各学院将复试实施细则报研招办审核同意后网上公布,通知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4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并完成复试工作,并将复试名单(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报研招办审核同意后网上公布;
5月10日前,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调档及协议签订;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或提供相应的说明,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以报考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为准)交至研招办,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017年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