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录取形式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信息中填报的报考类别为“11”)须在5月28日前调入人事档案,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时间为准。人事档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录取形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学校以及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协议。
2、收费标准:学术型博士10000元/年/生,专业型博士15000元/年/生,按规定学制收取。
2017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类别及收费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