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2.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于5月12日下午16点前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
②往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注:①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③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复试费:120元/人,收费标准见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
④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⑤原上交资料有不全者,不再补充材料;因资料不全影响复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7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