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的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考试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二十六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务等要求,认真组织考试。选聘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试题。试题的命制需按照秘密级的管理办法组织进行,要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免考、免试材料。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本校及中职学校的教师组织生源,严禁通过权钱交易恶性争夺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向考生做任何录取的承诺,严禁招超前入读的考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各招生学校要开展“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2017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