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录取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第二批为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剩余计划方能用作调剂考生的录取;
2、录取按专业优先,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报考同一导师考生录取,根据总分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未被录取考生,根据二级学科招生计划及考生意愿确定是否院内调剂,有招生计划的导师接收院内调剂考生录取顺序按职称高低(同一职称任职时间先后)确定;
3、同等条件下,参考专业背景择优录取(同复试名单的确定顺序);
4、对于专业方面特别优秀的考生,经相关人员(专家)评议后优先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2017年海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