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办(收款名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南阳北路支行,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中专招生费);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收取。
附件:(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交纳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