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量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我省要求在湘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高职专科批院校投档比例设置为105%以内(军事院校招生100%)。各招生院校(军事院校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网址https://wz.***.cn),查看本校文理科类的生源预测统计信息(暂不提供本科提前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生源预测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本、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2.按规则投档。一是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含学校提供的录取优惠分值)、及模拟投档线投档录取;二是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的考生按对应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三是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有关院校通过院校端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省教育考试院端,同时使用系统功能打印调档考生名单,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我院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四是其它类型招生(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民族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2)。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