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点考场各项准备工作,在主考的主持下进行。
2.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人,每考场配备监考员2人,每4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
3.考点应设置考务组(负责考务安排,试卷安全保密、保管,试卷收发、装订)、宣传组(负责考点宣传)、公安勤务室、后勤组(负责考试所需物品的供应及供电照明)、医务组(负责考生医疗救治)。
4.考点应有明确的考点平面图、路标、公告栏及其它标识,同时还应将《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时间表》、《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省统考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张贴在考点的醒目位置,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监督。
5.按照规范化要求布置考点。考点气氛要庄重,使考生感到严肃、亲切、和谐。
6.考点内设若干考场。考点应根据书法类专业考试的特点与要求,统一规划和安排考点所有考场的设置。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统一在考场前方配置挂钟,考前按北京时间校准。场内除必备物品外,不得留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字迹和图画等。
7.每考场30人。考生座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
8.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
时间日期上午下午2016年12月17日古代碑帖临摹8:30-10:00 书法创作10:00-11:30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14:00-17:00
9.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的下午熟悉考场。考点和考场应在考生熟悉考场之前准备完毕。
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