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一)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各高校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学籍。
(二)强化复查工作监管。各高校学生、招生、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省教育厅、学校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存在冒名顶替学生等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强化复查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三)加大奖惩力度。省教育厅在安排下年度招生计划时,对复查工作严格规范、复查效果好的学校,按照取消入学资格人数的数倍增加招生计划。对复查工作不认真、经举报查出问题的学校,按照经举报取消学籍人数的10倍以上减少招生计划,对学校参与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管理混乱、责任心不强、任务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高校,将在全省高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高校要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于11月底前将本校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具体工作方案和复查情况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对各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电子学籍注册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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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日
2017年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