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是对新生入学和在校生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做好高校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基础。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入伍和休学创业大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各高校要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将审查合格的新生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严禁高校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将录取学生全部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后,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各高校要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对在校生上一学年度的升级、奖惩、退学、异动、死亡以及其他学籍变动情况等按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电子标注,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
(三)入伍和休学创业学生学籍注册。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好入伍和休学创业新生和在校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其完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专业学习。接收学生就读的学校需将学生入伍、立功受奖、退伍、专科毕业证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学校正式报告等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给予本科学籍注册。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学校应简化休学批准程序,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2017年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