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招生高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其中,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适度整合调减对口本科招生高校数量,优先安排我省应用型本科转型发展高校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在确保实现本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对口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为其招生主渠道(原则上省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达到其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总规模的50%以上,其他高职院校达到60%以上)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安排本校的对口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批准本校开设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2017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附件1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在2016年的基础上,适度整合调减考试专业类和本科层次的招生专业点。
2017年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学校、计划和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