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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

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3 16:30:00 解决时间:2018-03-25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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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

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2017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6日

  ??????????? 2018-03-25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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