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招学校要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要严格按照本校单独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报名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
2.各单招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将拟录名单在本院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
3.单独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各单招学校须于5月20日前向我院普招处报送本校单独招生工作总结。
答案来源于:2017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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