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7年9月入学。
2.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院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六、缴费、准考证打印流程和考试录取办法详见学院招生网。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邮编:4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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