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和本院相应的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2、评审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各学院评审结果在报送以前应当向全体研究生公示五天。
监督和申诉邮箱:7106650@***监督电话:3329236
附件1、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doc
附件2、博士学业奖学金(一、二等).doc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0日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评选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