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依据第一志愿的报名人数确定录取率,录取时根据各项目录取人数,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某项目达到录取标准的人数不足,则余下名额调整到其他项目录取;
5、我校各项目均可招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据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数与剩余第二志愿的报考人数确定各项目录取人数,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某项目无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则该项目名额调整到其他项目录取;
6、足球守门员男女各不超过1人,排球自由人不超过排球录取人数的30%;
7、各项目拟录取人数将于4月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017年海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