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文化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专业成绩不低于 40 分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低录取控制线;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30 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我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