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二)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低录取分数线,学院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2016年已被报考学校拟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在今年的5月17日至5月22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预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