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
(1)今年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均为湖南省内生源,分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生三个类别,各类别考生分别组织考试,并按相同比例的录取率录取。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
3.录取原则
(1)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2)录取数据由各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3)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学生,一经我院录取不得转专业。
2017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