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15号)文件精神,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或申请免试:
序号事项证明材料加分或免试1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102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免试3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免试4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免试5获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免试
符合加分或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证明),并于2017年3月24-25日报至学校并进行初审。学校将适时在校园网上公示,逾期不予受理。杜绝造假,一经查实取消被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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