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将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研究生处一起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具体参照《湖南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同时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督查和监管,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交校研究生处保存。
另:复试复核小组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复试考生实际专业水准与复试评分出现较大偏差,有权取消考生复试成绩,并撤销担任该考生评审人员的2年评审资格。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议。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