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网上报名。
(四)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资讯和缴费。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资讯网(http://www.***.cn/)”流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资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资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资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资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报考地点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资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资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资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列印《考生报名资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教授推荐函。
7.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8.报考点不接受仲介代理报名。
现场确认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填报志愿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体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可流览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原则上我校只招收计画外全日制研究生。
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网上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