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寄(送)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已报考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提出申请转为“筑梦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与“筑梦计划”不得兼报,申请后即视为放弃自主招生报名资格)。转报考生除需提供“筑梦计划”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份书面转报申请。已邮寄过的相关材料无需重复邮寄,材料不齐全者请与转报申请一并补寄。
2.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同时由所在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cn/admissio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n/xxgk)上公示。我校不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校中学教务部门单独提供的高中三年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含高一上学期期末、高一下学期期末、高二上学期期末、高二下学期期末、高三上学期期末共5次考试缺一不可,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中学公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