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准参加双学位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和《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修订)》(院发字〔2009〕3号)有关规定执行。学分收费标准按低的文科综合类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75元/学分收取。课程考核不及格,可参加一次正常补考,补考不收费。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选择重新学习(重修)该门课程。重修的课程,按该门课程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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