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 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 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录取程序
1、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准考证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及总分、加权总成绩及其排名、拟录取专业等信息。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准考证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及总分、加权总成绩及其排名、拟录取专业等信息。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7年河南科技学院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