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今年学院单招计划为1400人,招生专业23个,考生分3个类别:A类:应届高中毕业生;B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往届毕业生;C类:与我院签订中高职衔接合作培养协议的中职合作班的考生。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 计划学费 (元/年)考生类别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1505060A/B/C2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405060A/B4数控设备应用及维护34046005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34046006电梯工程技术34046007工业机器人技术37046008应用电子技术34050609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酒店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国际贸易实务机电一体化技术31105060A/B/C
备注:①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C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C类分开录取。学院招收部分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②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7年新收费文件执行。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应用开发等2个专业为校企共建特色专业,在学费标准外,企业另收取技能拓展及实训安置等费用。
③学院招收体育特长生28人,需参加文化测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比赛,根据比赛成绩根本给予不同比例的学费减免。
招生项目男篮女篮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田径武术项目人数5522554
报考条件: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比赛获得县市级个人、团体前三名,地市个人、团体前六名或省级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六名等条件之一的特长生可报考,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我院单招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采用笔试,考试分为职业潜能测试(A/B/C类考生均需参加)和文化测试(B/C类考生参加)。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A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潜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先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潜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C类考生,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测试成绩先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考试、测试时间:
时间安排地点4月8日(周六)9:00—16:00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本校,具体考场见当天公布的安排。4月9日(周日)上午9:00—10:00职业技(潜)能测试上午10:30—12:30文化测试
3、考试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具体考场见当天公布的考场安排。
4、考试说明:
(1)文化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采用笔试,考试课程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三门,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时间120分钟。
(2)职业技(潜)能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技(潜)能考试大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采用笔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
(3)评卷:学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5.免试政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者、参加湖南省教育厅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录取,免试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在4月8日前寄到我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三条 基本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C类分开录取,录取人数依据总报名参考人数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预录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第从高分到低分、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6、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的学籍管理规定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7年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七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处设学院办公楼220)
4.联系电话:0731—84099000(兼传真)、84099018
监督电话:0731-84023722(纪检监察室)
5.学校网址:http://www.***
6.招生网址:http://zs.***
7.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8.咨询QQ:,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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