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2017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