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录取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2)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为零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照顾政策按我省教育厅、省招办2017年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017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