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对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二)免试录取程序。本人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进行考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颁发《录取通知书》,免试进入我院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三)资格审核时限。我院于2017年4月3日前将《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