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60%+照顾政策加分。
(三)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期满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