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被我校录取的所有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在校学习。录取的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二)定向就业:招收对象仅限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