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通知借款学生于5月9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模块,认真核对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年制、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需提交纸质说明材料,由单位贷款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奖助贷科(金明校区行政楼六层646室)。
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毕业确认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离校后,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电话、手机、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借款学生保持联系,及时告知还本付息情况,并将联系情况录入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
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申贷工作及借款学生毕业申请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