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通知借款毕业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各单位通知借款学生于5月9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模块,认真核对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年制、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需提交纸质说明材料,由单位贷款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奖助贷科(金明校区行政楼六层646室)。
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毕业确认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离校后,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电话、手机、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借款学生保持联系,及时告知还本付息情况,并将联系情况录入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
(二)2017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提前还款流程
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完成网上提前还款申请。
1.申请时间
2月24日—6月15日,每天均可在线提交申请。若提交申请后的当月未能按时还款,需要在下月15日前,再次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①选择“高校助学贷款”,登陆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学院录入贷款学生信息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初始密码,可通过学院贷款系统,进行初始密码找回或者重置;
②依次点击“提前还款申请”、“申请”、“还款方式”(选择“全部结清”)、“选择合同”,完成网上提前还款申请;
③在“我的首页”查询个人支付宝还款账号、支付宝初始登录密码和支付宝初始支付密码。
支付宝还款或者POS机还款
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后,于当月20日前登陆支付宝网站(http://www.***)进行还款,或者使用POS机还款。
①若通过支付宝还款,登陆用户名为个人支付宝还款账号,初始登录密码为在线服务系统中默认的8位随机码,学生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支付宝充值或者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②若通过POS机还款,学生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月21日至月底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持有效银行卡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刷卡办理。
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
联系电话:0371-22851233、
联系QQ:
电子邮箱:@***
附件:
1.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
2.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附件.doc
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申贷工作及借款学生毕业申请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