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医)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与所聘研究生签订聘用协议,并提供岗位津贴。
“助教”岗位:由各教学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自行设置。聘用研究生协助授课教师完成课程教学或实验等辅助性的任务。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不少于500 元,费用由设岗单位筹集、核定并发放。
助研(助医)岗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自行设置。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医”工作由各临床医学院出资设岗,津贴由各临床医学院核定并支付。
原则上助研(助医)津贴标准按照学科分为以下三个类别:1.人文类(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每生每
月不低于200 元;2.社科类(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每生每月不低于 300元;3.理工农医类:每生每月不低于 500元;“助管”岗位:由学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助管岗
位津贴由聘用单位支付,津贴标准按照实际上岗月份发放,每生每月不少于500 元。
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学校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