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入学的研究生,博士重点考察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重点考察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2)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3)对二、三年级的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总评成绩不低于85分,无不及格现象。
(4)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具体档次排名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5)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海南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学校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2017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吴旭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培养单位初审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