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1.申请者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者自行联系导师,导师为拟推荐录取学生提供《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见附件);
3.申请者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提交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学生入学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产生预录取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5.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批复录取结果;
7.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为审批通过的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寄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8.国家留学基金委盖章后寄回给学校,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发放或邮寄来华签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给学生。
9.被录取的国际学生来校报到,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出具介绍函,学生到专业学院报到。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奖项目
1.申请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向中国驻学生所在国使领馆申请奖学金,同时与海南大学联系取得《预录取通知书》;
2.使领馆审批通过后发给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基金委将申请者材料发至学校;
3.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为申请者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寄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4.国家留学基金委盖章后寄回给使领馆,由使领馆负责发放相关材料给学生。
(三)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
1. 申请者联系导师,导师为拟推荐录取学生提供《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见附件);
2.申请者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提交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学生入学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3.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产生预录取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
5.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复录取结果;
6.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为审批通过的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连同其它入学材料寄给学生。
(四)自费生招生流程
1.申请者联系导师,导师为拟推荐录取学生提供《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见附件);
2.申请者直接向海南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并提交申请材料;
3.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审核材料,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为录取的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连同其它入学材料寄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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