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要求进行复试工作。
2.复试于5月22日开始进行。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单位公布为准。
3.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在初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者除外)。
4.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实施。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结束后将具有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试成绩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初试与复试温馨提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