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志愿(含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8个专业的考生,综合测试面试的项目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专业志愿(含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3个专业的考生,综合测试面试的项目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和专业发展潜质测试。
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的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心素质等5个方面,测试结论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能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考生参加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情形以下简称“面试合格”。
专业发展潜质测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
参加综合测试面试的考生均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综合测试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6),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州教育(体)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综合测试面试。综合测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综合测试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州教育(体)局协助配合。
2017年湖南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综合测试笔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