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根据其报考志愿所确定的培养学校,参加相应培养学校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市州为单位,由各培养学校分别和市州教育(体)局共同组织实施。2017年,全省统一的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15日;综合测试分综合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两部分,上午9:00—11:00进行综合测试笔试,综合测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综合测试面试。综合测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培养学校应在综合测试开始前,将综合测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向考生公布。综合测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州教育(体)局商定后,由市州教育(体)局通知考生。
综合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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