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
7月1日前将政审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我校收到政审表及人事档案,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通过省招办和教育部批准后,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往届毕业生:
6月15日前将政审表及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我校收到政审表及人事档案,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通过省招办和教育部批准后,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