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新生入学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起,省内生源考入省内高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时需在就业地落户的,凭毕业生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户藉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考入黑龙江省高校的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黑龙江考生不再迁移户口。外省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办理,可持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移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涂改必须由户藉民警压盖名章。
2、 籍贯要填写到县。
3、 迁移证要有办户藉的派出所户藉专用章和户籍名章。
4、 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 、籍贯、出生年月日职业、婚否等,各档均要填写齐全,核对准确,以便落户。户口迁移证上的名字必须与入学通知书的姓名相符,不得用同音字代替。
5、 凡是报考国际商务学院并有意向出国的省外学生,必须将户口迁到学校,以便日后办理出国手续。
2017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