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考生录取后不具有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资格。
2.拟破格复试考生应在研究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逾期不予受理。
3.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要求等同于参加复试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同时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或招生学院)关于复试的合格标准。复试成绩合格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终审批结果、复试成绩、招生名额等因素,并结合公示情况,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4.监督、咨询电话:校纪检监察处电话:86608305;研招办咨询电话:86608729
5.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