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实行三级公示,即本校公示、省招生办在本省公示、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示。
2.A类考生: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前20%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6]11号的文件要求,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事项见上述文件。
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课考试均合格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批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省招生办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此类考生不超过14人。
3.B类考生: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部分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30%。
此类考生不超过21人。
4.C类考生: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此类考生不超过35人。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017年黑龙江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